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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塑料中的有害物质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我国是全球再生塑料生产和消费第一大国,以废弃塑料为原料加工而成的再生塑料,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是,再生塑料中一些有害物质的存在不仅会影响再生塑料的质量和性能,还会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潜在威胁,影响塑料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因此,制定合理的限量标准是确保再生塑料安全使用的重要前提。

在国际层面上,联合国正在磋商的《全球塑料公约》正是为了应对塑料污染问题,其中关于限用物质的讨论是一个关键议题。公约的目标之一是通过国际合作和统一标准,减少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促进塑料的可持续生产和消费。

国标已立项并列入国务院督办专项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和《以标准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明确了 2024 年和 2025 年全国需完成的 583 项重要标准研制任务清单,其中《塑料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是 2024 年底需完成的标准项目。

该标准已列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4 年第三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

标准概况

《塑料 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标准计划号:20241699-T-606),标准制定起止时间为2024年1月~2024年12月(12个月),由 TC15(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青岛大港海关、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青岛海关技术中心、宁波海关技术中心等

该标准规定了再生塑料材料的限用物质种类、限值及测定方法,适用于以废弃的塑料为原料,经筛选、分类、破碎、清洗、熔融挤出(或改性造粒)等工艺制成的再生塑料颗粒及成品,还适用于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片。该标准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要求只适用于规定的再生塑料中本身成分,不适用于使用再生塑料进行加工、改性等后续加工中;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再生塑料;不适用于用作食品接触和医药包装材的再生塑料。

公开征求意见

该标准在考虑现实需求和存在问题的前提下考虑设置与 GB/T 40006 系列标准要求相对应的再生塑料,不增加再生塑料鉴别为固废的风险;设置要求比 GB/T 40006 系列标准高的限用物质,既可以给要求更高的供应、生产商提供可选择的空间,又可以为可能出口、应用某些特定场景的再生塑料制品提供重要的参考数值,避免踩雷。

目前,该标准草稿已经编制完成,现向各位专家、委员、观察员及相关单位征求意见,请于2024年8月27日前返回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林西 13071163923(微信同号)

该标准征求意见稿中将"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分成2类: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声明再生塑料中不得含有的物质以及管控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而预警类再生塑料限用物质限量要求以资料性附录形式给出了对应的再生塑料种类、应用场景、限量要求及检验方法。

 

  

 


——威美印刷ERP摘自网络